关于净化车间设计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次数:3842
净化车间设计工程验收规范的一般规定:
1、净化车间设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划分为竣工验收、功能验收、使用验收。以确认各项性能参数符合净化车间设计、使用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净化车间设计工程验收。
3、净化车间设计工程功能验收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进行,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设计、施工单位配合。
4、使用验收应在功能验收完成后进行,由建设单位负责,可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或由建设单位与第三方共同进行测试。设计、施工单位配合。
5、净化车间设计工程验收的检测状态分为空态、静态和动态。竣工验收阶段的检测宜在空态下进行;功能验收阶段宜在空态或静态下进行.应由建设方、设计方和施工方协商确定,宜在静态下进行;净化车间使用验收阶段的检测应在动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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