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净化车间空调系统过滤器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7-08-05 浏览次数:2693
新疆净化车间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使系统长期在设计指标的各项参数范围内运行,保证运行的洁净度指标,可对车间的洁净度进行掌控,对净化系统各参量做定期的测试,掌握其运行质量,根据地域及季节性空气质量的不同,有计划地对初、中高效过滤器进行清理、清洗或更换,采用正确的消毒方法及时对系统进行消毒。
新疆净化车间空调系统的排风和过滤要求。10000级、100000级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100级、1000级净化车间可2-3间合用一个系统;新风可采用集中系统; 各车间应设独立排风系统。
新疆净化车间空调系统空气过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至少设置三级空气过滤、第一级应设置在新风口或紧靠新风口处、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第三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末端或紧靠末端的静压箱附近,不得设在空调箱内。新疆净化车间空调系统中的各级过滤器应采用一次抛弃型。
(1)新疆净化车间空调系统中使用的末级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用木框制品;
2、成品不应有刺激味;
3、使用风量不宜大于其额定风量的80%。
(2) 静电空气净化装置不得作为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级净化设施。
(3) 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末级过滤器宜采用钠焰法效率不低于99.99%的B类高效空气过滤器;
当风口按常规分散布置时,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的末级过滤器可用对≥0.5μm 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95%的亚高效空气过滤器。
(4) 新疆净化车间内的回风口必须设过滤层(器)。当系统压力允许时,应设对≥1μm 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的中效过滤层(器),回风口百叶片应选用竖向可调叶片。必要时回风口可设置碳纤维过滤器。
(5) 系统中第一级的新风过滤,应采用对≥5μm 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的粗效过滤器、对≥1μm 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的中效过滤器和对≥0.5μm 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95%的亚高效过滤器的三级过滤器组合。必要时,可单独设置新风管道,并加设吸附有害气体的装置。水、电、气等的容量、布设、性能均应满足新疆净化车间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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