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射线防护工程中需要注意3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2312
各种放射源对医院人体的伤害是通过不可见的射线造成的,这种射线不易被发现甚至是忽视。为了保证医护人员、患者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润德净化表示,做好射线防护工程是医院建设中必须完成的任务。如果防护不到位,既威胁相关人员的健康,又使得相应功能区不能通过验收,导致无法使用,从而给医院带来损失。
1.需要做射线防护的区域
由于射线对人体和环境有害,因此必须保护所有产生射线的区域。就科室而言,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科都会产生射线。随着技术的发展,能够产生射线的设备进入了手术室,因此这种手术室也需要进行防护。此外,射线防护工程中,一些医院的实验室用房会用到放射性药物,因而也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防护处理。
2.放射的种类
根据放射源的不同,医院内的放射线可分为主动放射线和被动放射线。射线防护工程中,放射科的DR、CT、胃肠机等设备只在工作过程中产生X射线,X射线对人体有辐射。这种情况被称为无源放射。
放疗科和核医学科会经常使用放射性药物,这些药物随时随地产生射线,如锝-99、碘-131、氟-18等。
此外,某些设备还具有校准源,并且校准源中使用的放射性物质也随时随地产生辐射。这两种情况被称为有源放射。同时,这两个科室由于也会使用能够产生射线的设备,所以也存在无源放射。射线防护工程中,以核医学科的PET-CT为例,它就是有源放射和无源放射的结合。其有源放射来自药物源和校正源,药物源包括氟-18等放射性药物,校正源用的是锗68(一个是直径约5公分、长度45公分的圆柱,另一个是直径30公分、长度为40公分左右的半圆柱);无源放射则来自CT。
3.放射防护的要求
医院的辐射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例如,各种射线防护工程的面积不能小于相关标准的规定,只要达到相应的面积,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防护效果。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规定,CT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4.5m。除了面积和单边长度满足要求外,还要使用一些高密度的材料进行防护,以达到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医院射线防护工程中,射线防护工程设计人员可能对医院的工作过程以及每个区域的防护要求没有很好的了解。施工人员对于射线防护方面的知识往往也是知之甚少,所以,为了保证放射防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院方需要派一名对相关知识都有一定了解的人员全程参与其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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